
最新数据透露,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同郑爽所涉及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有了新动向。近期,郑爽成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涉及金额高达9050万元人民币。这一信息首先由信用信息平台天眼查披露。
根据天眼查和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的报导,涉及纠纷源于2016年1月13日双方签订的《策划服务合同书》与《<策划服务合同书>之补充合同》。原本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应按照合同期限付给郑爽影视文化工作室3050万元人民币的策划服务费,同时邀请郑爽担任一部影视剧的女主角,服务期限自2016年2月15日至5月10日的70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
不过,该公司于2016年1月18日至4月25日间,已经分批支付了合计3050万元的涉案电视剧服务费给郑爽所属工作室。随后的事态发展却并不顺利,2021年8月,郑爽因涉嫌偷税漏税及代孕事件而遭遇公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她的诸多作品也被迅速下架。
在郑爽被国家税务总局揭发后,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确认她在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超过1.91亿元,偷税金额更是高达4526.96万元。对此,税务部门下达了追缴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总计达到2.99亿元人民币的处罚决定。
与此同时,郑爽因违约问题被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告上法庭。2021年12月16日,松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郑爽返还服务费3050万元,并向对方支付6000万元的经济损失赔偿。郑爽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022年7月18日的二审判决中驳回了她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判。
此外,据公开资料显示,同年7月,已有多个郑爽个人独资工作室受到限制消费令,申请人为与郑爽曾有合作的霍尔果斯尚晖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根据风险信息,此前郑爽及其两家工作室因涉及上述纠纷已被法院强制执行约1.28亿元人民币的款项。
尽管郑爽之后一度淡出公众视线,但她与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再次吸引了媒体与公众的目光。这起案件不仅涉及的金额巨大,同时也再次引发了关于娱乐行业合同纠纷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