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决:三自媒体账号损害英烈荣誉须公开道歉及赔偿


12月21日,一个关于英烈荣誉受损的案件在杭州互联网法院进行审理,备受关注。开国少将何克希被少数自媒体以失实内容污蔑为“革命叛徒”,法院裁定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三位自媒体账号主,在国家级媒体上需要公开致歉,并共同支付15万元的公益损害赔偿金,此笔款项将用于英雄烈士的纪念和相关社会公益活动。

该案发端于2023年8月,何克希将军的家属发现有自媒体账号在其视频作品中恶意曲解何将军形象,使用将军照片作为某些负面人物的代表,由于视频被大量转发,何将军家属受到极大的精神伤害,并向检方反映上述情况。

经过调查,检方确认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间,郭某某(粉丝2.8万)、何某某(粉丝356万)、付某某(粉丝约0.5万)的账号发布了涉案短视频,恶意篡改何克希将军的肖像,且未经核实便将其形象与负面人物相提并论,并标榜为“叛徒”。

何克希将军,作为一名杰出的革命先驱和民族英雄,他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做出了不朽的贡献,不仅被授予“一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更是国家、人民共同记忆及敬仰的象征。三名自媒体账号主公然诋毁、亵渎何将军的形象,对何将军以及广大后代的情感造成了严重的侵害,并对社会尊崇英烈的风气构成了破坏,影响了民族共同利益的传承。

庭审过程中,三名被告均表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向何克希家属及社会公众致以诚挚的道歉,表明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杭州互联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认定三名被告损害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并当庭作出了上述判决。

这一重要判例不仅体现了法律对英烈的保护,也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任何企图贬损英烈形象、破坏民族精神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处理。此案警示广大自媒体,发布信息时必须严格把控内容真实性,遵守道德底线,以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相关新闻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