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观察网12月21日消息,为了维护科研诚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发布了《科研诚信规范手册》,强调了在学术研究中应坚守的诚信底线。科研不端行为被定义为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违背既定行为规范的全部行为。手册指出,在制订研究方案、实行研究活动以及报告研究成果等科研全过程,都要遵守科研诚信的基本原则,若有违背,必将受到严肃处理。
手册针对科研不端行为作出明确规定,若科研人员出现以下行为,将被判定为违背诚信:
1. 不诚实地表达。该类行为包括篡改数据、故意改动研究材料、设备或过程、或省略数据和结果,导致研究结果失真。剽窃指在未明确标明来源或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研究内容;伪造则泛指在科研文件中提供假数据或信息。
2. 对研究对象的不当处理。这包括违反人类参与者的知情同意或隐私保护,以及违反保护实验动物的规定。
3. 侵害或损害他人权利。如剽窃他人成果、未授权地使用他人名义发表研究、或通过不当方式妨碍他人发表研究。
4. 同一份研究成果多处投稿或重复发表,即一稿多投。
5. 参与或协助他人隐匿不端行为,或为其提供便利。
6. 通过不正当手段如请托、打招呼、贿赂、交换利益等影响评审的公正。
7. 不端处理研究资金,如虚报、套取、贪污等。
8. 违反相关政策及规定。科研活动需遵循众多政策和规则,违反也可能被认定为不端行为。
9. 擅自透露保密信息,扰乱正常科研秩序。
10. 故意隐瞒可能对社会或公众造成危害的研究信息。
这些界定不仅让科研人员明确了科研活动中的“雷区”,也为科研管理部门提供了处理科研违规行为的明确依据。基金委的这一规范动作,旨在促进科研领域诚信建设,确保科研工作质量,维护公众利益。同时,这也被视为中国科研领域在推进科研诚信体系建立上迈出的重要一步。通过这一手册的发布,科研人员将在更加明确的框架内开展科研工作,而这对于提升我国科研整体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