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旨在评估我国保险业的系统重要性,并为差异化监管提供基础。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其保险业的集中度较高。为了更好地发挥大型保险集团的重要作用,保持其稳健运营显得尤为重要。
办法中明确了评估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方法、流程和标准。首先,在参评保险公司的范围上,办法包括了我国资产规模排名前10位的保险集团公司、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上一年度被认定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机构。其次,在评估指标和权重上,办法明确了4个维度共计13项评估指标,即规模、关联度、资产变现和可替代性,并确定了各个维度的权重比例。最后,在具体的评估流程上,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将在每两年根据相应的评估指标数据,计算各家保险公司的加权平均分数,从中确定得分达到或超过1000分的保险公司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并联合发布名单。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将根据新发布的《办法》,共同进行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认定工作,并制定相关的监管规定。同时,它们也将充分发挥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的合力,促进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以夯实金融体系的稳定基础,并更好地支持经济社会的发展。通过这一举措,中国将能够进一步增强保险市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