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超千名儿童因舞蹈培训导致“下腰瘫”,相关乱象亟待整治


近几年,我国舞蹈培训行业所出现的“下腰瘫”状况已超过1000名儿童,给无辜家庭带来了巨大痛苦。一项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骨科教授郭晓东团队公布的数据显示,这种导致瘫痪的病症成为了公认的“下腰瘫”,而其背后隐藏着舞蹈培训行业内诸多隐患,涉及师资培养、行业准入以及家长认知误区。近日,调查发现,校外舞蹈培训机构门槛低,很多舞蹈老师的资格门槛也很低,这种情况使得许多以优美形体和艺术特长为目标的家长选择舞蹈作为孩子培训的项目之一。根据有关报告,2020年我国舞蹈教育行业市场规模超过500亿元。许多校外培训机构只需花费数十元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租赁场地,并雇佣一两位舞蹈老师即可开班授课。然而,问题并不仅仅在于舞蹈培训机构门槛低,还在于许多舞蹈老师通过短期培训就会上岗教授儿童舞蹈,而这其中很多培训师所持有的舞蹈教师资格证书都是由某国家舞蹈家协会颁发的。据该协会相关说明,培训时间仅需5天,每天6小时,总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0个小时,培训费用为1200元。这意味着,只需参与不少于30个小时的培训,就能获得所谓的“教师资格证”。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该协会的培训教材中根本没有“下腰”等教学内容,因此存在安全隐患。这样通过速成式培训而上岗的舞蹈老师,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加之追求培训效果,往往容易导致儿童出现“下腰瘫”——即无骨折脱位型脊髓损伤,导致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形成重度残疾,对儿童的一生造成毁灭性的影响。仅在2005年至2022年期间,超过1000名儿童患上了“下腰瘫”,这意味着上千个家庭陷入痛苦之中。相关的司法案例中,部分舞蹈老师持有的均为该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这一点应受到重视。鉴于校外舞蹈培训领域的种种乱象,迫切需要采取专项行动来彻底整治。这既需要统一规范校外舞蹈培训机构的准入门槛,也需要统一规范舞蹈老师的资格。其中,对于舞蹈老师的资格规范,应同时对存量和增量进行规范,即准备从事舞蹈培训工作的个人应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只有通过该考试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而由舞蹈家协会颁发的所有“教师资格证书”则应被明确废弃,不得再使用。或许有人会质疑,校外培训机构中许多音体美等培训老师并没有类似的资格要求,是否要求舞蹈老师考取教师资格证要求过于严格?然而,从规范舞蹈培训、保障儿童安全的角度来看,要求舞蹈老师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完全是必要的。此外,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体育老师而言,若其训练方法不正确,也容易造成儿童受伤,因此他们的职业资格证书也应得到统一规范。所有涉及培训安全的校外培训机构都需要进行全面整顿。作为家长,选择校外舞蹈、体育等培训机构和老师时,要谨慎选择,并特别了解相关老师的职业资格证是否合法。同时,也要改变追求培训效果的思想观念,因为舞蹈、体育等培训需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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