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置业家庭遭逢产权年限惊变 开发商称已事先告知


[ 现代快报讯(记者 谢喜卓 文 / 摄)一个置业家庭在满心期待即将迈入新居时,却遭遇了意外的打击。南京的贺女士近日通过我们的热线反映,她认购的新房产权年限竟”缩水”了20年,而此前她对此并不知情。事件引发了不小的关注,现代快报记者于11月14日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

贺女士原本居住在江宁区,为了便于照顾年迈的父母,决定换购一套更大的住房。2023年9月10日,贺女士与丈夫来到九龙熙岸花苑小区,选中了一套位置优越、户型宜人的洋房,并在当日支付了10万元定金。然而,随后她发现,所购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只剩下50年,而不是她所期望的70年。

贺女士表示,销售人员在介绍房屋时并未提及关于拿地时间的细节,否则她不可能毫不犹豫地交付定金。在她查看小区房屋出售记录时,才惊觉土地使用年限仅从2003年到2073年。

面对突如其来的局面,她意图退回已交的定金,但却被售楼处负责人婉拒,理由是销售员已经在交定金前告知了土地使用年限。

记者在九龙熙岸花苑小区售楼处联系到了贺女士看房时的销售人员孙悦。孙悦坚称,其确实曾告知贺女士相关土地使用年限,并且有书面记录。她已不在售楼处工作,提议记者与项目负责人联系了解更多情况。

达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负责人陈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售楼处的工作人员都被要求通知购房者土地使用年限,并在售楼处公示栏中予以明确标示。他指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是官方模板,涉及的土地使用年限会在最终合同中详细说明。

据陈杰所述,公司并无过错,因此不接受退回定金的请求。他认为贺女士若觉得自己的权益受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对此,贺女士无奈表示,她将考虑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该案件的进一步发展仍需关注。现代快报记者将持续追踪报道,以观其变。(校对 张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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