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广告美化成成性,求职者遭无端浪费时间


10月26日,四川成都一位名叫曾女士的求职者发帖曝光了一家公司招聘信息美化实际待遇的事件。据曾女士透露,她在看到这家公司招聘信息中写的待遇范围为每月4000元到5000元后,怀着对大公司福利和餐补的期待,前去应聘。然而,这次面试却耗时两个多小时,经历了三轮面试后才得知每月工资只有1900元,曾女士忍不住发笑。对于她的面试经历,我们不禁感到这家公司对他人的时间浪费实在无辜。曾女士在第一轮面试时就问及了薪资待遇,然而面试官却推到第二轮面试官,再推到第三轮面试官,曾女士才得到了这家公司提供的底薪3000元到4000元,实习期2400元,在购买社保后,最终工资只有1900元的答案。如果第一轮面试官或者是HR直接告诉曾女士这个结果,后面的面试环节完全可以省略,不必让所有人浪费时间。更让人费解的是,这家公司在招聘信息中明确写的待遇范围是每月4000元到5000元,与实际给出的答案并不相符。而且,这家公司提供的工资待遇涉嫌违规。查询相关资料得知,成都市市区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100元。根据国家规定,社保、公积金等并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当然,薪资的计算方法可能相对较为复杂,涉及税前和税后的不同,还有一些公司采用底薪加提成的模式。然而,这些信息完全可以在招聘广告中明确说明,以便求职者做出正确选择。看到这则新闻后,许多网友纷纷批评了类似的招聘经历:招聘广告上写的是一回事,实际提供的工资却截然不同。一位网友举例自己应聘某家单位时,招聘广告写的是每月8000元到10000元,最后才知道只有4000元。网友们讨论得如火如荼,原因就是他们感觉自己没有受到尊重,被用人单位玩弄。现如今,用人单位美化招聘广告的现象非常普遍,以至于许多求职者在寻找工作时会自觉地降低自己的期望值。那么为什么用人单位敢于公然美化招聘广告呢?一方面,用人单位想营造自己公司实力强大的假象,以吸引更多求职者申请,另一方面他们也在打擦边球。一些律师表示,招聘广告本身不应该成为劳动合同主体、工资标准等事项的唯一依据,最终还是以劳动合同为准。因此,有不少劳动者依据招聘广告进行维权却失败的案例。但是必须强调的是,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属于违规行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和广告的行为,将受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能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对求职者造成损害,则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曾女士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这家公司。另一方面,也不排除一些公司的招聘人员为了制造繁忙招聘的假象,通过多轮面试浪费求职者的时间,最后给出一个令人失望的工资。可以说,浪费他人的时间是一种可耻的行为。只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起简单、高效的沟通方式,才能建立起互相信任的关系。求职本来就是双向选择的过程,用人单位应该真诚一些,不违法不违规,少玩文字游戏,对待劳动者更加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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