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香拿铁固体饮料引发争议,律师指或构成混淆行为


近日,有网友分享了一张“酱香拿铁·奶茶固体饮料”的商品照片,引发了广泛讨论。这款产品的包装底色为红色,主体部分由白底与蓝色斜杠构成,上面还印有“美酿咖啡味,我只要这一杯”的宣传语。许多网友评论称,“瑞幸和茅台都沉默了”。经过九派新闻的调查,发现多个品牌纷纷上架了类似的零酒精“酱香拿铁”固体饮料。其中一家生产商称,他们的白酒味来自香精。然而,人们对于这种包装是否构成侵权问题进行了热议。多家生产方都认为自己的产品没有侵权行为。而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使用与瑞幸酱香拿铁类似的包装会让人们误以为与瑞幸和茅台存在某种联系,从而构成混淆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范畴。因此,使用该包装的企业需要承担对被混淆企业所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并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九派新闻在某购物平台上搜索“酱香拿铁速溶”的关键词,发现至少有六个品牌推出了酱香拿铁风味的速溶饮料,这些产品均标有“0酒精”、“咖啡”和“酱香(或美酒)”的关键词。这些产品的外观设计都采用了红底和蓝金线条的设计,售价在五元左右。其中一款产品的拿铁咖啡粉包中,有专门的酱香白酒味风味饮料配料,内含食用香精。九派新闻咨询了多家产品生产方,他们都表示自己的产品与瑞幸和茅台没有任何关系。一家生产方表示,他们使用的配料会有酒的香气,但是产品实际上是零酒精的。另一家生产方则直言道,“(酱香风味)是由香精调制而成的。”多家品牌方表示,他们的产品已经上市半个月,并已在全国范围内销售,零售价格定为5至8元。

多个品牌方都认为自己的产品没有侵权。其中一位品牌方给出的理由是,“很多其他品牌的产品也采用了类似的包装设计。”另一位品牌方表示,他确实有“稍微跟点风”,但是他们经过详细的调查了解,瑞幸的饮品是液体的,而他们生产的是固体饮料,所以两者不属于同一类别,且他们产品的外观上有独立的商标。此外,该品牌方还指出,他们的产品在色彩上可能与茅台相似,但是在中国并没有关于色彩版权的规定。该品牌还了解到,“酱香”是一种产品的类型,“任何人都无法注册“酱香拿铁”四个字。”他们表示自己在早于其他品牌之前就已经注册了产品口号,并且产品已经正式上市半个月多,并在全国200个县进行了销售,零售价格定为5至8元。

尽管品牌方声称他们的产品没有法律风险,但是具体是否构成侵权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商标相似性、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和误解的程度等。如果瑞幸酱香拿铁认为自己的商标权和著作权受到侵犯,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的判断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付建律师提醒,商标权和著作权的保护不仅仅依赖于是否注册,商标权的保护还依赖于商标的使用和知名度。另外,即使配色在国内没有相应的版权规定,也不能排除其他法律规定的适用性。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色彩也可以被视为一种表达方式,可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因此,配色的使用也可能构成侵权行为。所以,商家在设计和推广产品时应该谨慎考虑,避免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和著作权,免得引发法律纠纷。

相关新闻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