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经党的十八大后第三次重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并将自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条例》拓展至158条,新增了16条,修改了76条。此次《条例》的修订,为何至关重要?又带来了哪些新的调整?
党的二十大确立了以更严格的纪律来深化正风肃纪的基调,明确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此基础上,新修订的《条例》旨在实现纪律的“长牙”发力,以确保党员干部敬畏、警觉和遵守,促使坚如磐石的纪律深入人心、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在修订过程中,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对条文进行了重要补充。新增了弘扬建党精神、自我革命,以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等指导思想,并特别强调解决大党特有问题和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决贯彻“两个确立”,实行“两个维护”。
为了强化问题导向,新《条例》针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规定、不依法履行信访职责等行为设置了具体的纪律处分,以及构成不良影响的责任落实不力行为的纪律处分。除此之外,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按情节轻重予以惩处,例如,涉及公共资金、税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财经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根据具体情况从警告到开除党籍的处罚。
新《条例》明确规定了对于党员的网上行为的规范约束,对那些在网络空间有失当言行、影响恶劣的党员,根据严重性实施不同程度的处分。
在政治纪律方面,新《条例》增强了对某些负面行为的惩处力度,如对于仅表态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及搞“政绩工程”的行为,都纳入了违反政治纪律的范畴,并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措施。针对政绩观错位、违反新发展理念的党员干部,新《条例》同样提出了严肃的处分规定。
在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的背景下,对《条例》进行重新修订表明了党中央将纪律建设不断推向深入、持续强化党的纪律坚韧不拔,持续提高党自身的清洁度、完善度、创新力和进步力的决心,是对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和明确要求,旨在确保党纪军令严明、党令畅通,以铁的纪律推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促进治党务实发展。这次《条例》的修订是党纪律建设历程中的重要一步,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化强国建设,实现民族复兴的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